包頭市博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3947276250 (魯老師)
13514726106 (王老師)
13009566400 (趙鑫輝)
地址:包頭市青山區建華路包輕院創新樓C205-2室
網址:www.wmtmobile.com
微信公眾號:包頭博越管理咨詢
1、包頭生產許可證辦理必須填寫統一格式的《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四份,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
2、企業應同時提供如下資料: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例行(型式)檢驗報告;
?。?)衛生證明等。
3、業務科將所有資料初審合格后,將申請資料報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科,由市局統一安排初審和檢查。
4、市局初審通過后將申請材料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受理
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企業的申請材料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三、現場審查
1、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申請后2個月內組織對生產條件進行審查并現場抽封樣品。省許可證辦公室自受理企業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材料匯總,并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審查部。審查部自收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報送材料之日起45日內完成企業生產條件抽查和材料匯總,并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2、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由審查部組織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和封樣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在受理企業申請后15日內將相關材料轉交審查部。審查部自接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2個月內組織對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進行審查,并現場抽封樣品。審查部自收到省許可證辦公室報送的材料之日起3個月內將合格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報送全國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3、申請取證企業的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由審查組承擔,審查組實行組長責任制,審查組對審查報告負責。
四、樣品檢驗
申請取證企業應當在封樣15日內將樣品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受到樣品后,應當按照實施細則規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檢驗,并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工作。標準中對產品檢驗有特殊要求的,按標準規定進行。產品檢驗周期超過第十四條規定的材料報送時限時,材料報送時間以檢驗完成時間為準。
五、程序
全國許可證辦公室自接到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查部匯總的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審定。經審定,符合發證條件的,由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生產許可證,不符合發證條件的,將上報材料退回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審查部并告知企業。
六、后處理
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發出《生產許可證審查不合格通知書》,同時收回《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條形碼辦理
1、在中國物品編碼中心網站上在線注冊,提交資料。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彩色掃描件或者復印件,并且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件,之后繳費。
2、編碼中心分中心審批。
3、國家中心審批。
4、當地編碼分中心發郵件,通知取前綴碼(9位)和培訓通知。
企業執行標準辦理的方法是:
根據《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如下:
1、企業產品標準,應在發布后30日內辦理備案。一般按企業的隸屬關系報當地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所屬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雙重帶領的企業,企業產品標準還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免責聲明:轉載內容均來自于網絡,如有異議請及時聯系,本人將予以刪除。